糖 尿 病

甲 . 何 謂 糖 尿 病

糖 尿 病 是 由 於 人 體 內 胰 島 素 的 供 求 不 平 衡 ( 即 體 內 製 造 胰 島 素 之 能 力 不 足 以 供 應 身 體 所 需 ) 所 引 致 的 一 種 疾 病 , 亦 是 老 人 常 見 的 病 症 ; 大 約 十 名 老 人 中 便 有 一 個 患 上 。 若 得 不 到 適 當 的 治 療 , 是 十 分 容 易 引 發 各 種 併 發 症 的 。

I. 成 因

糖 尿 病 是 一 種 慢 性 的 高 血 糖 狀 態 , 這 是 由 於 胰 臟 所 分 泌 的 胰 島 素 不 足 , 導 致 體 內 碳 水 化 合 物 、 蛋 白 質 、 脂 肪 的 代 謝 發 生 障 礙 , 以 致 身 體 無 法 利 用 所 吸 收 的 食 物 , 令 血 液 中 的 糖 份 ( 血 糖 ) 增 加 , 使 排 出 的 尿 液 含 有 糖 份 ( 糖 尿 ) 。

糖 尿 病 的 主 要 成 因 , 醫 學 界 目 前 尚 未 明 瞭 個 中 原 因 , 但 綜 合 各 方 面 的 調 查 和 研 究 , 大 致 上 有 下 列 四 種 :

i. 遺 傳 因 素
  糖 尿 病 患 者 常 在 同 一 個 家 庭 中 發 現 , 如 近 親 患 有 糖 尿 病 , 則 得 病 的 機 會 此 普 通 人 高 出 五 倍 以 上 。
ii. 生 理 因 素 / 生 活 因 素
 
─ 年 長 :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長 , 胰 臟 的 機 能 會 逐 漸 減 退 , 若 加 上 真 他 環 境 因 素 之 配 合 ( 主 要 為 肥 胖 ) 便 會 誘 發 糖 尿 病 。
─ 肥 胖 : 體 重 上 升 會 令 身 體 對 胰 島 素 之 作 用 產 生 抗 拒 , 因 而 增 加 身 體 對 胰 島 素 之 需 求 , 誘 發 糖 尿 病 。
─ 缺 少 運 動 : 缺 少 運 動 會 令 體 重 容 易 增 加 , 導 致 身 體 對 胰 島 素 之 需 求 增 加 , 此 外 , 運 動 本 身 亦 可 促 進 胰 島 素 之 作 用 , 從 而 減 少 患 上 糖 尿 病 機 會 。
─ 都 市 化 生 活 : 進 食 高 脂 肪 食 物 , 減 少 體 力 勞 動 , 因 而 令 體 重 上 升 。
最 新 研 究 顯 示 胎 兒 在 妊 娠 時 期 發 良 , 亦 會 增 加 糖 尿 病 的 機 會 。
長 期 處 於 精 神 壓 力 下 , 引 致 精 神 緊 張 或 疲 倦 。 長 期 反 覆 刺 激 神 經 系 統 , 令 身 體 分 泌 失 調 亦 可 增 加 患 上 糖 尿 病 之 機 會 。
iii. 病 理 因 素
  如 患 胰 腺 炎 、 胰 腺 癌 、 腦 炎 、 肺 炎 、 肝 臟 或 膽 囊 受 到 慢 性 感 染 時 , 便 會 傷 害 胰 臟 , 使 腺 體 不 能 正 常 製 造 胰 島 素 引 致 血 糖 濃 度 升 高 , 又 病 者 如 長 期 服 用 各 種 類 固 醇 藥 物 , 亦 易 患 上 糖 尿 病 。

 

II. 病 徵

  1. 持 續 性 感 到 喉 嚨 乾 渴 , 飲 水 量 大 幅 度 增 加 , 小 便 頻 密 及 尿 量 增 多 。
  2. 多 吃 。
  3. 容 易 疲 倦 , 提 不 起 精 神 , 體 重 下 降 。
  4. 視 力 模 糊 。
  5. 皮 膚 生 瘡 , 傷 口 容 易 發 炎 , 經 久 不 愈 。
  6. 皮 膚 或 陰 部 ( 女 性 ) 發 癢 , 包 皮 ( 男 性 ) 發 炎 。
  7. 女 性 習 慣 性 流 產 或 出 生 體 重 過 重 的 巨 嬰 。

 

III. 併 發 症

有 一 部 份 病 人 可 能 完 全 未 有 上 述 任 何 徵 狀 , 直 至 有 嚴 重 併 發 症 產 生 的 時 候 才 被 醫 生 發 現 。 其 徵 狀 包 括 :

  • 昏 迷 不 醒
  • 因 白 內 障 、 青 光 眼 或 視 網 膜 病 變 ( 俗 稱 糖 尿 上 眼 ) 而 導 致 失 明
  • 腎 衰 竭
  • 心 藏 疾 病
  • 中 風
  • 神 經 病 變 ( 引 致 病 人 痲 痺 , 無 力 或 變 形 )
  • 糖 尿 – 因 血 管 及 神 經 病 變 , 加 上 血 糖 上 升 而 引 致 部 容 昜 損 傷 , 細 菌 入 侵 , 令 足 部 潰 爛 而 最 終 導 致 截 肢

 

IV. 治 療

到 目 前 為 止 , 糖 尿 病 不 能 治 療 , 只 可 把 病 情 控 制 。

患 上 糖 尿 病 後 , 需 要 接 受 長 期 及 定 時 的 治 療 , 醫 生 會 按 患 的 病 情 需 要 而 施 予 適 當 的 治 療 :

  1. 自 我 照 顧 是 整 個 治 療 過 程 中 最 重 耍 的 一 環 , 病 人 經 過 醫 護 人 員 的 正 確 指 導 後 , 掌 握 了 對 糖 尿 病 的 基 本 認 識 , 而 實 行 營 養 師 、 糖 尿 專 科 護 士 及 醫 生 與 病 人 所 共 同 製 定 之 治 療 計 劃 , 並 定 期 自 我 測 試 血 糖 ( 每 星 期 2 至 4 次 ) 或 小 便 , 使 醫 生 能 根 據 病 人 自 我 測 驗 和 醫 生 檢 查 之 結 果 , 對 治 療 計 劃 作 出 適 當 的 調 節 。
  2. 飲 重 調 節 按 照 營 養 師 的 指 導 控 制 食 量 , 定 時 進 食 , 戒 甜 , 亦 需 避 免 令 血 糖 過 低 而 暈 厥 。
  3. 口 服 藥 物 服 用 降 糖 藥 物 , 並 定 時 檢 查 調 整 藥 量 , 切 勿 自 行 更 改 劑 量 。
  4. 注 射 胰 島 素 患 者 應 學 習 自 行 注 射 或 由 親 人 代 為 注 射 。 注 射 胰 島 素 的 患 者 較 易 有 低 血 糖 現 象 , 故 此 要 注 意 每 餐 進 食 的 澱 粉 質 食 物 的 份 量 及 應 帶 備 小 量 糖 應 急 。
  5. 定 期 檢 查 定 期 檢 查 身 體 , 注 意 個 人 生 , 避 免 皮 膚 損 傷 及 受 感 染 , 了 解 病 情 的 進 展 及 療 效 。 每 日 驗 血 糖 或 小 便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。

 

乙 . 給 護 老 者 的 貼 士

I. 怎 樣 預 防

  1. 維 持 均 飲 重
    切 勿 暴 飲 暴 食 , 每 天 進 食 適 合 身 體 需 要 的 食 物 , 包 括 適 量 的 肉 類 、 五 穀 類 、 蔬 果 類 和 奶 類 , 多 吃 高 纖 維 食 物 , 避 免 進 食 太 油 膱 及 高 糖 份 的 食 品 。
  2. 適 量 規 律 運 動
    適 度 的 運 動 可 以 促 進 胰 島 素 在 體 內 的 作 用 , 改 善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能 力 , 運 動 亦 可 用 去 因 進 食 引 致 上 升 的 血 糖 , 令 它 的 水 平 下 降 。
  3. 定 期 檢 查 身 體
    定 期 作 全 身 檢 查 , 特 別 是 檢 查 小 便 及 血 糖 , 及 早 驗 出 , 亦 可 及 時 控 制 血 糖 , 減 少 發 生 併 發 症 。
  4. 良 好 生 活 習 慣
    生 活 有 規 律 , 切 勿 吸 煙 和 酗 酒 。
  5. 及 早 察 覺 先 兆
    留 意 糖 尿 病 早 期 症 狀 , 如 視 覺 模 糊 、 皮 膚 乾 燥 發 癢 ( 特 別 是 陰 部 ) 、 傷 口 癒 合 較 慢 等 。 如 能 及 早 察 覺 則 病 情 越 易 控 制 。

 

II. 飲 食 與 營 養

i. 原 則
 
  • 依 照 醫 生 或 營 養 師 的 指 示 進 食 。
  • 每 天 進 食 適 合 身 體 需 要 的 均 衡 營 養 , 包 括 適 量 的 肉 類 ( 如 瘦 肉 類 、 雞 禽 和 魚 產 類 ) 、 五 穀 類 、 蔬 果 類 和 奶 類 。
  • 避 免 進 食 高 糖 份 的 食 品 如 煉 奶 、 葡 萄 糖 、 甜 品 、 汽 水 、 蛋 糕 及 各 式 糖 水 、 糖 果 等 。
  • 減 少 吃 高 脂 肪 食 物 如 肥 肉 、 骨 湯 、 油 炸 食 品 、 茶 樓 點 心 及 西 點 等 。
  • 多 餐 少 食 , 包 括 早 、 午 及 晚 三 餐 。
  • 烹 調 宜 清 淡 , 宜 用 適 量 的 油 、 豆 粉 、 鹽 及 調 味 品 。
  • 營 養 師 會 為 你 訂 定 每 日 應 吸 取 的 熱 量 。
  • 糖 精 亦 應 適 量 使 用 , 一 如 其 他 調 味 品 一 樣 。
  • 患 者 應 定 時 和 定 量 進 食 。 - 進 食 時 應 細 嚼 慢 嚥 。
  • 盡 量 減 少 出 外 進 食 。 - 接 受 胰 島 素 注 射 者 除 主 餐 外 , 要 依 照 營 養 師 的 指 示 進 食 小 點 以 防 止 血 糖 過 低 , 但 總 份 量 不 可 超 過 營 養 師 的 指 示 。
ii. 食 物 選 擇
 

食 物 可 分 為 四 大 類 , 每 天 的 食 物 都 應 包 括 下 列 四 類 食 物 :

種 類 適 量 減 少 選 用
五 穀 及 澱 粉 質 類 飯 、 麵 、 粉 、 通 心 粉 、 咸 麵 包 、 咸 餅 乾 及 麥 皮 等 。
根 菜 類 : 如 馬 鈴 薯 、 蓮 藕 、 芋 頭 、 蕃 茨 、 芯 薯 等 。
豆 類 : 如 紅 豆 、 綠 豆 、 眉 豆 、 蠶 豆 、 黑 豆 、 百 合 、 栗 子 、 蓮 子 、 粟 米 、 及 粉 絲 等 。
中 西 式 甜 品 及 糕 點 : 如 曲 奇 餅 、 布 甸 、   喱 、 甜 餅 乾 、 甜 包 、 蛋 糕 批 類 、 ﹝ 咸 或 甜 ﹞ 、 各 式 甜 品 及 糖 水 、 油 麵 、 油 條 等 。
肉 類 及 蛋 白 質 類 雞 、 鴨 、 魚 、 及 其 他 海 產 , 瘦 肉 、 牛 肉 、 瘦 排 骨 、 芝 士 、 蛋 類 、 黃 豆 類 及 其 製 成 品 : 豆 腐 、 素 雞 、 淡 豆 奶 。 罐 頭 肉 如 午 餐 肉 、 香 腸 、 骨 、 肥 排 骨 、 皮 、 腸 、 腦 、 肝 、 腎 、 肚 、 臘 味 、 燒 味 、 鹵 味 、 牛 肉 乾 、 豬 肉 乾 、 肉 鬆 。
蔬 菜 及 瓜 果 類 新 鮮 水 果 及 蔬 菜 。 甜 酸 瓜 / 菜 、 蜜 餞 涼 果 、 罐 頭 糖 槳 水 果 、 果 醬 、 甘 蔗 等 。
奶 類 奶 粉 、 淡 奶 、 鮮 奶 、 紙 包 淡 奶 、 脫 脂 奶 、 原 味 酸 乳 酪 。 煉 奶 、 奶 加 糖 、 麥 精 飲 品 、 朱 古 力 飲 品 、 雪 糕 、 果 味 酸 乳 酪 。

每 天 除 攝 取 均 的 食 物 外 , 對 於 烹 調 食 物 所 採 用 的 配 料 及 日 常 飲 品 的 選 用 亦 需 加 以 留 意 。

種 類 適 量 減 少 選 用
配 料 金 針 、 冬 菇 、 草 菇 、 磨 菇 、 木 耳 、 蝦 米 、 蠔 豉 、 淡 菜 、 柴 魚 、 紫 菜 、 髮 菜 、 海 帶 。 中 國 藥 材 如 清 補 涼 、 淮 山 、 茨 實 、 赤 小 豆 、 紅 棗 、 蜜 棗 、 無 花 果 、 羅 漢 果 、 龍 眼 肉 、 蓮 子 、 百 合 、 薏 米 、 人 參 、 當 歸 等 。 如 選 用 以 上 食 物 作 湯 料 , 飲 用 時 最 好 不 超 過 1 碗 , 如 進 食 湯 料 , 要 交 換 餐 單 內 的 食 物 。
調 味 料 豆 豉 、 生 抽 、 老 抽 、 鹽 、   汁 、 味 精 、 雞 蛋 、 生 粉 ﹝ 用 來 打 稀 獻 ﹞ 。 甜 醬 、 砂 糖 、 甜 醋 、 片 糖 、 海 鮮 醬 、 冰 糖 、 蜜 糖 、 甜 酸 醬 、 花 生 醬 、 蠔 油 、 茄 汁 、 沙 律 醬 。
油 類 植 物 油 如 芥 花 籽 油 、 花 生 油 、 粟 米 油 、 菜 油 、 植 物 油 、 ﹝ margarine﹞。 動 物 油 脂 如 豬 油 、 雞 油 、 牛 油 。
飲 品 請 參 閱 奶 類 食 品 。 高 糖 份 的 酒 如 甜 葡 萄 酒 、 玫 瑰 紅 酒 、 五 加 皮 等 , 所 有 罐 裝 及 樽 裝 汽 水 及 果 汁 、 葡 萄 糖 、 肥 膩 肉 湯 及 忌 廉 湯 。

( 餐 單 樣 本 ) ( 食 物 份 量 要 依 照 營 養 師 為 你 訂 定 餐 單 內 的 份 量 進 食 )

餐 類 食 物 份 量 菜 式 提 議
早 餐 肉 : 1-2 兩
蔬 菜 : 2 兩 以 上
五 穀 類 : 粉 / 麵 1 碗 或 粥 2 碗
肉 絲 菜 遠 湯 或 麵 或 腿 蛋 治 或 菠 菜 瘦 肉 粥
午 餐 肉 : 2-3 兩
蔬 菜 : 半 碗 以 上
五 穀 類 : 飯 大 半 碗 至 1 碗
水 果 1 份
西 洋 菜 魚 片 湯
冬 菇 蒸 瘦 肉 , 時 菜 或 免 治 碎 肉 餅 , 炒 菜 或 西 芹 草 菰 , 炒 雞 柳 或 菜 心 炒 瘦 肉
橙 一 個
下 午 茶 小 食 : 1 份 克 力 架 2 塊
晚 餐 如 午 餐 如 午 餐
睡 前 奶 類 : 1份 脫 脂 奶 1杯

( 每 餐 用 油 2-3 茶 匙 )

 

iii. 簡 易 食 物 交 換 法 :
 
1 碗 飯 = 1 碗 粉 / 麵
  = 1.5 碗 通 心 粉 / 意 大 利 粉
  = 2 碗 粥 / 淡 麥 皮
=
2 塊 麵 包
高 澱 粉 質 配 料 :
1 滿 湯 匙 飯 = 1 件 薯 仔 / 芋 頭 (1 隻 雞 蛋 體 積 )
  = 2 件 蓮 藕 / 紅 蘿 蔔 / 蕃 瓜 (2 隻 雞 蛋 體 積 )
  = 1/3 條 粟 米 或 3 湯 匙 粟 米 粒
= 2 粒 栗 子 /4 粒 馬 蹄 /4 平 湯 匙 熟 豆 或 茄 汁 豆 或 蓮 子 或 青 豆
肉 類 :
1 O 肉 = 4 片 肉 ( 或 1 件 肉 等 於 1 隻 大 麻 雀 牌 體 積 )
  = 1 / 3 隻 雞 牌
  = 1 隻 雞 蛋 / 2 隻 蛋 白
  = 1 / 3 條 紅 衫 魚 /1 件 鯇 魚 ( 1 吋 闊 )
  = 4 隻 中 蝦 / 4 隻 帶 子
  = 1 片 火 腿 / 1 1 / 2 片 低 脂 芝 士
=
1 / 3 磚 板 豆 腐 / 4 平 湯 匙 熟 黃 豆
生 果 :
1 個 橙 / 柑 / 雪 梨 = 1 個 蘋 果 ( 中 )
  = 半 隻 香 蕉 / 大 蕉
  = 1 0 粒 提 子
  = 1 磅 西 瓜
= 1 杯 橙 汁 / 蘋 果 汁
小 食 1 份 = 半 塊 方 包
  = 1 塊 消 化 餅 涇 塊 克 力 架 或 梳 打 餅
  = 3 塊 高 纖 餅 / 3 塊 瑪 利 餅
  = 1 杯 脫 脂 奶
= 半 碗 粥 / 淡 麥 皮
= 1 條 蒸 腸 粉

 

III. 運 動 與 生

i) 運 動 方 面
  運 動 可 直 接 或 間 接 ( 由 於 減 輕 體 重 ) 促 進 胰 島 素 在 體 內 的 作 用 ( 即 減 少 身 體 對 膜 島 素 之 需 求 ), 改 善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, 減 低 血 糖 及 體 重 , 對 肥 胖 的 糖 尿 病 患 者 尤 見 重 要 ; 更 可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, 增 強 抵 抗 力 , 減 少 併 發 症 的 發 生 。 唯 需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:
  穿 著 合 適 的 衣 著 鞋 襪 。
  每 天 依 醫 生 指 導 進 行 運 動 , 同 時 規 定 每 天 運 動 的 時 間 和 方 式 。
  選 擇 運 動 包 括 打 太 極 、 散 步 、 慢 跑 ; 各 種 球 類 運 動 、 游 泳 、 爬 坡 度 不 太 高 的 山 等 , 在 進 行 運 動 前 宜 聽 取 醫 生 的 意 見 。
  服 用 礦 胺 尿 素 類 降 血 糖 藥 物 的 患 者 , 切 記 運 動 勿 過 度 , 否 則 會 導 致 低 血 糖 症 , 而 運 動 的 時 間 不 宜 在 飯 前 空 肚 的 時 候 , 運 動 的 方 式 以 每 天 重 覆 幾 次 , 每 次 又 不 宜 太 久 為 原 則 。
  接 受 胰 島 素 注 射 的 患 者 , 必 須 盡 量 避 免 空 肚 時 作 較 激 烈 的 運 動 , 同 時 , 口 袋 內 應 隨 時 攜 帶 幾 塊 巧 克 力 或 糖 果 , 以 便 一 旦 有 低 血 糖 症 狀 發 作 跡 象 時 , 即 時 可 給 患 者 食 用 , 並 須 立 刻 延 醫 診 治 。
  患 者 應 該 編 排 作 息 日 程 表 , 每 日 按 時 做 運 動 及 注 意 適 度 的 休 息 。
 
  • 注 意 及 保 持 口 腔 衛 生 。
  • 每 次 飯 後 須 口 或 刷 牙 。
  • 每 天 至 少 刷 牙 兩 次 , 刷 牙 方 法 必 須 正 確 。
  • 定 期 檢 查 牙 齒 , 如 有 蛀 牙 、 牙 周 病 應 盡 速 治 療 。

 

ii) 衛 生 方 面
 

患 者 由 於 血 糖 高 , 較 易 引 致 感 染 , 故 此 保 持 個 人 衛 生 是 十 分 重 要 , 可 減 低 皮 膚 損 傷 及 受 感 染 的 機 會 。

最 常 見 是 皮 膚 感 染 , 如 一 旦 受 感 染 , 則 傷 口 很 難 迅 速 癒 合 , 嚴 重 更 可 導 致 小 傷 口 引 致 組 織 壞 死 , 而 需 接 受 外 科 手 術 加 以 切 除 。

另 外 是 患 者 的 腳 部 組 織 壞 死 , 嚴 重 時 可 導 致 腳 部 疼 痛 、 痙 攣 甚 至 令 患 者 無 法 繼 續 行 走 。

保 持 口 腔 衛 生 亦 很 重 要 , 患 者 須 重 視 牙 齦 的 健 康 , 避 免 引 起 牙 周 病 。

個 人 衛 生 注 意 事 項 如 下 :

  留 意 腳 部 健 康 , 保 護 腳 部 , 經 常 保 持 皮 膚 乾 爽 , 尤 其 是 腳 縫 。
  每 天 依 醫 生 指 導 進 行 運 動 , 同 時 規 定 每 天 運 動 的 時 間 和 方 式 。
  傷 口 必 須 妥 為 處 理 , 宜 找 醫 生 治 療 。
  如 腳 部 生 雞 眼 或 胼 胝 時 , 須 找 醫 生 診 療 。
  如 腳 部 皮 膚 受 傷 , 切 勿 將 受 傷 的 腳 浸 到 水 中 。
  冬 天 應 穿 著 足 夠 保 暖 鞋 襪 , 以 輕 羊 毛 為 佳 , 棉 織 品 次 之 , 絲 和 尼 龍 質 地 則 不 能 穿 。
  鞋 襪 不 宜 太 緊 , 以 避 免 雞 眼 或 水 泡 的 發 生 。
  走 路 時 切 勿 光 著 腳 行 走 。
  休 息 時 可 將 雙 腳 抬 起 , 以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。
  修 剪 指 甲 及 腳 甲 時 不 宜 剪 太 短 。

 

IV. 自 我 檢 測

由 於 科 技 的 進 步 , 糖 尿 病 患 現 今 也 可 以 在 家 裡 自 我 檢 測 血 糖 水 平 。 但 必 須 遵 照 醫 生 的 指 示 , 定 期 自 行 在 家 以 糖 尿 試 紙 檢 驗 尿 中 的 糖 份 含 量 , 並 將 結 果 紀 錄 , 以 供 醫 生 參 考 與 適 宜 地 調 較 藥 量 以 控 制 病 情 和 及 早 發 現 變 化 。

以 下 是 現 行 一 般 自 我 檢 測 血 糖 方 法 :

產 品 名 稱 測 試 項 目 測 試 方 法
GluKotest 測 試 尿 液 中 的 糖 份 , 適 用 於 一 般 性 和 初 步 檢 查 。 將 試 紙 條 浸 於 尿 液 中 , 然 後 馬 上 抽 出 及 將 多 餘 尿 液 除 去 , 60 秒 後 即 可 測 出 結 果 。
Accutred Alpha 測 試 血 液 中 的 糖 份 屬 小 型 血 糖 檢 測 儀 只 需 用 一 小 滴 血 直 接 滴 於 測 試 區 上 , 無 需 作 任 何   拭 , 12 秒 鐘 後 即 可 測 示 結 果 。
Sure Step 測 試 血 液 中 的 糖 份 屬 小 型 血 糖 檢 測 儀 只 需 一 小 滴 血 滴 於 驗 血 紙 上 , 然 後 馬 上 插 入 儀 器 內 , 45 秒 後 即 可 測 示 結 果 。
Advantage 測 試 血 液 中 的 糖 份 屬 小 型 血 糖 檢 測 儀 只 需 用 一 小 滴 血 直 接 滴 於 測 試 區 上 , 待 45 秒 後 即 可 測 示 結 果 。

自 我 家 居 血 糖 測 試 既 簡 單 且 快 , 較 尿 液 糖 份 測 示 更 為 準 確 , 請 按 醫 護 人 員 之 指 示 選 擇 適 合 之 血 糖 檢 測 儀 。

 

V. 藥 物 使 用

i. 胰 島 素 注 射 劑
  胰 島 素 注 射 劑 能 補 充 體 內 所 缺 乏 的 胰 島 素 , 降 低 血 糖 含 量 , 以 控 制 糖 尿 病 。 胰 島 素 只 能 注 射 , 因 為 胰 島 素 會 在 胃 裡 被 分 解 破 壞 。 患 者 應 遵 從 醫 生 處 方 使 用 指 定 的 注 射 劑 及 方 法 , 並 定 時 注 射 , 切 勿 自 己 隨 意 更 改 。 注 射 胰 島 素 需 注 意 的 事 項 :
  皮 下 注 射 胰 島 素 的 部 位 包 括 有 腹 部 、 手 臂 、 大 腿 及 臀 部 。 通 常 醫 護 人 員 會 教 導 病 人 注 射 腹 部 , 但 應 輪 流 在 腹 部 的 不 同 點 注 射 , 以 免 產 生 皮 膚 變 硬 影 日 後 胰 島 素 的 吸 收 速 度 。
  注 射 前 檢 視 胰 島 素 的 有 效 日 期 , 即 使 瓶 子 從 未 打 開 , 一 旦 標 簽 上 所 列 的 有 效 日 期 已 過 , 切 勿 再 用 。
  如 發 現 瓶 內 胰 島 素 呈 粒 狀 或 呈 渾 濁 , 即 須 棄 置 。
  如 果 忘 記 注 射 , 應 將 所 忘 記 的 劑 量 紀 錄 下 來 , 但 切 勿 在 下 次 注 射 時 追 加 劑 量 。
  胰 島 素 應 儲 藏 於 雪 柜 內 ( 約 攝 氏 2 至 8 度 問 ), 切 勿 放 置 在 冰 格 或 接 近 冰 格 的 地 方 。 如 將 胰 島 素 隨 身 攜 帶 , 可 放 於 手 袋 內 , 不 應 把 藥 瓶 接 近 身 體 收 藏 , 以 免 溫 度 過 高 而 破 壞 膜 島 素 。
  注 射 時 間 應 在 餐 前 半 小 時 , 注 射 後 不 要 推 遲 進 食 , 否 則 會 出 現 低 血 糖 現 象 。
ii. 口 服 降 糖 藥
  藥 物 份 量 必 須 由 醫 生 調 節 , 病 人 切 勿 自 行 增 減 , 並 需 按 時 服 用 。
  初 期 服 食 降 血 糖 藥 , 可 能 出 現 藥 物 的 副 作 用 , 包 括 肚 瀉 、 頭 暈 、 頭 痛 或 作 嘔 等 身 體 不 適 , 但 當 身 體 適 應 一 段 時 間 , 一 般 會 逐 漸 消 失 。
  藥 物 應 在 飯 前 半 小 時 或 按 醫 生 指 示 服 食 , 服 藥 後 不 可 耽 誤 進 食 時 間 。
  若 忘 記 服 藥 , 便 應 立 即 補 服 忘 記 的 劑 量 , 然 後 按 照 下 一 次 指 定 時 間 服 食 。 但 若 當 時 已 差 不 多 到 下 次 食 藥 時 間 , 便 無 須 補 服 , 應 該 依 時 服 食 下 一 個 劑 量 , 切 勿 服 食 雙 倍 藥 量 。
  如 有 需 要 服 食 其 他 藥 物 , 患 者 必 須 告 訴 醫 生 , 以 免 藥 物 互 相 干 擾 , 影 響 效 能 。

VI. 危 急 處 理

  1. 高 血 糖 昏 迷
    糖 尿 病 人 由 於 未 經 治 療 , 忘 記 注 射 胰 島 素 或 服 用 口 服 降 糖 藥 、 飲 食 過 量 、 細 菌 感 染 或 嚴 重 外 傷 及 接 受 手 術 前 糖 尿 病 處 理 不 當 , 導 致 血 糖 過 高 , 不 能 受 到 控 制 。 徵 狀 包 括 有 劇 渴 、 嘔 吐 、 多 尿 或 小 便 頻 密 、 嘔 心 、 視 力 模 糊 、 昏 昏 欲 睡 等 , 便 須 立 刻 去 看 醫 生 。 假 如 患 者 神 智 不 清 或 昏 迷 , 則 必 須 立 即 送 院 救 治 。
  2. 低 血 糖 昏 迷
    原 因 是 注 射 胰 島 素 太 多 , 或 過 量 服 用 口 服 降 糖 劑 , 運 動 過 量 或 不 定 時 進 食 , 導 致 血 液 糖 份 過 低 。 徵 狀 包 括 身 體 軟 弱 無 力 、 顫 抖 、 出 汗 、 飢 餓 、 視 覺 模 糊 、 語 言 不 清 、 行 為 異 常 、 嚴 重 者 導 致 休 克 , 患 者 必 須 趕 快 服 食 含 糖 食 物 ( 如 葡 萄 糖 、 橙 汁 、 蜜 糖 、 砂 糖 或 方 糖 開 水 、 糖 果 等 ) , 並 立 刻 看 醫 生 。 但 當 患 者 昏 迷 時 , 切 勿 餵 食 任 何 食 物 或 飲 料 。

 

丙 . 社 區 資 源 推 介

種類 內容 查詢 / 聯絡電話
支持 / 互助小組

糖尿病患者自助課程及定期糖尿之友月會
(香港復康社區復網絡)
糖尿病人互助小組—「糖盼樂」
(伊利沙伯醫院病人資源中心)
勿糖組
(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病人資源中心)
治糖之友
(廣華醫院糖尿教育服務中心)
心甜之友
(屯門醫院社區服務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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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 醫院專科診所(內科 / 糖尿專科)診治 各區公立醫院(詳見174頁)
飲食指導 經醫院內科 / 專科醫生轉介營養師 同上
社區支援 包括家務助理、輔導服務、老人日間護理中心、暫住服務護理安老院、經濟援助等 23432255
(社會福利署諮詢熱線)
社康護理 需醫生轉介 .
諮詢熱線 香港復康會社區復康網絡
糖尿病熱線電話
衛生中央健康教育組(健康熱線)
復康一線通
社會福利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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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 . 糖 尿 病 患 者 重 要 記 錄

以 下 表 格 供 糖 尿 病 者 列 印 出 來 , 填 寫 後 請 隨 身 帶 備 , 以 備 不 時 之 需 。

 

取 材 : 長 者 健 康 資 料 彙 編 — 香 耆 康 老 人 福 利 會 1998 初 版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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